消费者委员会信息
 
 
2007消费维权案例一:“蓝鸟”冒充“啄木鸟”

 

店名上写的是啄木鸟羽绒服全场6.8,开出的发票上标明的是啄木鸟专卖店,店内却挂的是蓝鸟羽绒服。200727日英山县工商局城北分局工作人员在城关一品牌服装店内查处了这家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店铺。

    根据《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该服装店涉嫌做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有欺骗消费者之嫌。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价值达6万多元的177件所谓的啄木鸟羽绒服。

 
 
 
设为首页加为收藏联系我们 管理进入
 
主办:湖北省英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湖北省英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技术支持:湖北省英山县广播电视局 
联系电话:0713-7012288(传真) 电子邮件:ysgs@egs.gov.cn
您是第 位访问者!